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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 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保证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21〕124 号)《绵阳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绵城院字〔2022〕6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2-2023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各部门、专业学院遵照执行。

一、抽检工作整体安排

本次抽检工作分为校级抽检、省级抽检、国家抽检三个阶段进行。其中校检按照国检要求进行,省检以省级有关部门通知为准。凡校检与省检、国检存在差异的地方,由各部门、专业学院协同,共同完成各级抽检相关工作。

二、抽检范围及比例

本次抽检范围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按照不低于授予学位学生总数的5%进行抽检,任何专业或个人不得免于抽检

三、抽检工作平台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级抽检工作依托维普论文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省检、国检以要求信息平台进行抽检。

四、抽检工作流程与分工

本次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筹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学生等三方协同,有序推进抽检工作。

(一)信息报送

1. 联系人信息更新、国检平台抽检专家库与数据动态更新、抽检工作平台搭建与报送等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填报,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处要做好专家库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各专业学院务必按时提供相关信息。

2. 论文信息总表和论文原文报送

(1)论文信息总表

论文信息总表由学位授予基本信息和补充信息组成,共32个字段组成,其中A-T列(无底色内容)为原始学位授予信息,由学位办(教务处)根据毕业授位情况予以提供;U-AF列为待补充字段(黄色底纹),由各专业学院按照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处提供的国检模板,组织填写并及时提交。

(2)论文原文报送

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处按照国检要求,制定原文报送通知要求、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原文报送操作指南等安排,并组织专业学院开展此项工作。

(二)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

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绵阳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按照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校检名单,依此组织评议并给出结果反馈。

省检、国检比例不低于2%,由上级相关部门随机抽取。

五、工作要求

1.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是衡量学校学位授予资格的重要依据,抽检工作的结果是对我校办学水平的检验之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 各专业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推荐工作,后继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3. 严格落实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各专业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对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本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常见问题等方面,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材料上传等工作。同时专业学院要组织专人专项检查与验收。

4. 各部门、专业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做好阶段工作统筹安排,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六、抽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内容

责任部门

协同部门

实施单位

5月22日前

前置信息报送

省检、国检联系人信息更新。

质管处

实践处

-

5月22日前

组织抽检工作布置会议

抽检工作文件精神解读,明确责任分工及任务布置。

质管处

实践处

学位办(教务处)

专业学院

5月23日前

完成校级抽检平台功能搭建

维普论文管理系统抽检资料上传功能搭建等工作。

实践处

质管处


5月25日前

完成归档及抽检材料报送要求相关通知

1. 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

2. 抽检信息原文报送要求;

3. 抽检要素准备。

实践处

质管处

专业学院

6月15日前

填报学生基础信息

第一批授位学生基本信息(含补授位学生):A-T列(无底色内容)。

学位办(教务处)

实践处

专业学院

第一批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及补充信息填报

1. 22-23学年第一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面自查、信息核对及原文上传工作(含补授位学生);

2. 第一批授位学生补充信息(含补授位学生):U-AF列为待补充字段(黄色底纹)完善与核对工作。

实践处

学位办(教务处)

专业学院

6月20日前

第一批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根据学校抽检要素,按本批次各专业人数的5%进行抽检。

质管处

实践处

专业学院

6月25日前

第一批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意见反馈

发布认定及处理意见书(第一批)。

质管处

实践处

专业学院

7月15日前

第二批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及补充信息填报

1. 22-23学年第二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面自查、信息核对及原文上传工作(含补授位学生);

2. 第二批授位学生补充信息(含补授位学生):U-AF列为待补充字段(黄色底纹)完善与核对工作。

实践处


专业学院

7月20日前

第二批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根据学校抽检要素,按本批次各专业人数的5%进行抽检(至少抽检1人)。

质管处

实践处

专业学院

第二批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意见反馈

发布认定及处理意见书(第二批)

质管处

实践处

专业学院

专家库信息更新

国检平台抽检专家库与数据动态更新

质管处

实践处

专业学院

论文信息汇总表

论文信息汇总表

实践处

质管处

专业学院

9月15日前

整改阶段

校检信息反馈,全面自查、整改,准备国检材料上传。

实践处

质管处

专业学院

9月20日前(以上级部门要求时间进行调整)

上报信息导入平台

国检材料上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

实践处

质管处

专业学院

审核上报信息

1. 确认信息真实准确性;

2. 在系统中核对相关数据。

实践处

学位办(教务处)、质管处

专业学院

上报省厅

行文上报信息报送确认单和信息报送详情清单等。

质管处

实践处



七、附件

1. 绵阳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要素

2. 绵阳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认定及处理意见书

3.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

4. 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5. 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及字段填写说明(Excel)

6. 2023年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Excel)




                   教学质量管理处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处

                      学校学位办公室(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