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教育质量,优化专业结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本科专业评估的最新要求,按照《绵阳城市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绵城质管字〔2024〕17号)总体安排,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现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旨在通过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了解各专业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成效及特色优势,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本次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我校新设招生满一年和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及学院自主申报的本科专业(见附件1),已申请停办(招)的专业不纳入评估范围。重点评估专业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建设、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监控及评价、专业特色等七个方面,具体按照《绵阳城市学院本科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执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三、评估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按照《指标体系》,坚持全面性原则,细化评估内容,确保覆盖专业建设的各个环节,为专业建设提供支持。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反映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及成效,本次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以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公正、准确。
(三)发展性原则
坚持发展性原则,注重专业建设的持续改进和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助推专业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评估程序与阶段安排
专业评估程序包括:专业自评、专家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及整改与复评等环节。
(一)专业自评(2024年10月28日-12月5日)
各专业学院组织参评专业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撰写《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2)。按照《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学校专业评估系统,完成相应数据的采集与支撑材料上传工作。
(二)专家评估(2024年12月16日前)
监评中心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评估支撑材料进行在线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专业建设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结论审议与发布(2024年12月31日前)
监评中心汇总专家评估情况,做好数据分析,得出专业评估结果建议,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审议结果报校长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整改与复评(持续进行)
评估结论为“优秀”“ 良好”“合格” 的专业均要根据《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本科专业评估报告》(监评中心负责编制)形成整改方案并报监评中心备案,整改期满一年以后,形成整改报告, 由监评中心负责组织整改建设情况评估。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需要在下一轮专业评估时参与复评。
五、评估结论
专业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分数≥85分为“优秀”,70≤评估分数<85为“良好”,60≤评估分数<70为“合格”,评估分数<60分为“不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专业学院要充分认识专业评估的重要性,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评估工作。
(二)精心组织
各专业学院按照《指标体系》,做好统筹,细化工作任务,从实际出发,严格要求,坚持质量为本,确保自评过程严谨、材料真实完整,切实做好本轮专业评估工作。
(三)积极配合
各专业学院及所属专业要主动配合学校及评审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提供或补正所需信息和资料。
(四)持续改进
各专业学院应将专业评估作为提升专业质量的重要契机,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服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七、其他事项
(一)填报平台
1.专业评估填报平台地址:http://10.8.8.46/。
2.登录账号及密码:由监评中心统一提供。
(二)材料要求
1.支撑材料命名规则:“专业名称_观测点序号-支撑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例如“学前教育_1.1.1-1-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情况总结”。
2.属于同一指标下观测点的某一支撑材料有多个,需进行整体上传,务必制定相应支撑材料目录(含页码,格式自拟)。
3.支撑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扫描件,上传格式(非视频类的)为“PDF”,若使用其他类型格式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影响该指标评审与评审结果的,后果自负。
4.各类总结性、分析性材料(非《自评报告》的内容可附图)的文字、表格、页面、段落等设置要求,请参照《自评报告》 中“填写说明”执行。
(三)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原则上优先考虑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的人员。请各专业学院按参评专业所属二级学科门类至少推荐两名专家进入学校专家库。正式评审专家由监评中心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评审组,开展专业评估评审工作。
(四)信息报送
1.2024年10月30日前,将《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上报至监评中心。
2.2024年11月8日前,将专业评估实施计划或工作安排、《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5)上报至监评中心。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刘利莹、袁帅
特此通知。
附件: 1.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参评专业汇总表
2.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3.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支撑材料清单
4.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表
5.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评估专家推荐表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