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决定于2024年8月25日至9月8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机构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及执行情况。
组长:周海波
副组长:吴光翠、李程、罗小娇、李鹏
组 员:李灵、吴雅男、江萍、党鹏、袁帅、张爱蜀
2.各教学单位自行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组长由单位教学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教研办成员、院级督导专家等组成。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学校巡查由校领导带领各教学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巡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1.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计划及准备情况。
3.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工作手册、教学课件等教学文件资料完备、规范情况。
4.教材发放落实情况。
5.教学场地多媒体设备等教学用具准备情况。
6.首日课堂教学情况。
(二)教学秩序情况
1.开课第一周授课教师到课情况(教学单位负责)。
2.开课第一周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学生处负责)。
三、检查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检查时间:8月25日至8月31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制定检查通知和自查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与整改计划形成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首日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检查时间:9月2日。
检查内容:教师与学生的出勤状况,课堂的管理与运行情况等。
检查安排:
游仙校区:罗小娇、吴光翠、江萍、党鹏、李灵
安州校区:周海波、李程、李鹏、张爱蜀、吴雅男、袁帅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提前组织并落实好各项检查,责任到人。
各教学单位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教学单位将本次自查通知、方案及工作总结于9月9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张爱蜀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