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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决定于2024825日至98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机构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及执行情况。

组长:周海波

副组长:吴光翠、李程、罗小娇、李鹏

 员:李灵、吴雅男、江萍、党鹏、袁帅、张爱蜀

2.各教学单位自行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组长由单位教学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教研办成员、院级督导专家等组成。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学校巡查由校领导带领各教学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1.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计划及准备情况。

3.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工作手册、教学课件等教学文件资料完备、规范情况。

4.教材发放落实情况

5.教学场地多媒体设备等教学用具准备情况

6.首日课堂教学情况。

(二)教学秩序情况

1.开课第一周授课教师到课情况(教学单位负责)。

2.开课第一周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学生处负责)。

三、检查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检查时间:825日至831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制定检查通知和自查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与整改计划形成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首日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检查时间:92

检查内容:教师与学生的出勤状况,课堂的管理与运行情况等。

检查安排:

游仙校区:罗小娇、吴光翠、江萍、党鹏、李灵

安州校区:周海波、李程、李鹏、张爱蜀、吴雅男、袁帅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提前组织并落实好各项检查,责任到人

各教学单位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教学单位将本次自查通知、方案及工作总结于99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张爱蜀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