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西城院字〔2021〕42号),学校计划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林秀英
副组长:周海波、蒲施宇
成 员:罗小娇、李鹏、吴光翠、李程、张爱蜀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考核总体工作,审定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意外和重大问题。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本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工作。
(二)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中心)领导、系(室)主任、院级督导组成员、教师代表等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有关制度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实施办法(细则),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含其他单位兼课教师、外聘与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包括承担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与安排
(一)总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确保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教学质量考核评定结果有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的教师人数占比原则上不高于10%,合格与不合格等级的教师人数占比不低于10%。
3.教学质量考核过程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二)考核时段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
(三)工作安排与材料提交
1.2024年12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成立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细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
2.2025年1月5日前,教务处提供本学期课表数据,供各教学单位使用。
3.2025年1月13日前,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根据备案的实施办法(细则),有序开展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考核过程中,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2025年1月6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供领导评价数据、校院两级督导评价数据、同行听课数据、学生评教数据供各教学单位综合使用。
5.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1月14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与电子版(Excel)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经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以适当形式公布。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