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计划开展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安排
(一)学生期末评教
1.评价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3日。
2.评价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3.评价课程:期中评教后未结课课程、本学期未参评课程。
4.参评学生:评教截止日期前已开课班级学生。
5.评价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6.学生登录信息:账号为学生学号,如0002025;初始密码为Stu+学号,如Stu0002025。
(二)教师评学
1.评价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3日。
2.评价主体:本学期授课教师。
3.评价对象:本学期已授课程教学班。
4.评价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5.教师登录信息:账号为教师工号,如0002025;初始密码为Tc+工号,如Tc0002025。
二、评价方式
(一)电脑端
通过网页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mycc.mycospxk.com/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二)手机端
使用微信搜索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者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教期间,各教学单位须设立在线咨询通道,指导师生完成评价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如遇任何问题,请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并于评价任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统一处理。
(四)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根据师生评教结果开展针对性督导工作。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