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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期末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计划开展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安排

(一)学生期末评教

1.评价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3日。

2.评价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3.评价课程:期中评教后未结课课程、本学期未参评课程

4.参评学生:评教截止日期前已开课班级学生。

5.评价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6.学生登录信息:账号为学生学号,如0002025;初始密码为Stu+学号,如Stu0002025。

(二)教师评学

1.评价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3日。

2.评价主体:本学期授课教师。

3.评价对象:本学期已授课程教学班。

4.评价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5.教师登录信息:账号为教师工号,如0002025;初始密码为Tc+工号,如Tc0002025。

二、评价方式

(一)电脑端

通过网页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mycc.mycospxk.com/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二)手机端

使用微信搜索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者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三、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教期间,各教学单位须设立在线咨询通道,指导师生完成评价并做好解释工作。

如遇任何问题,请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并于评价任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统一处理。

(四)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根据师生评教结果开展针对性督导工作。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