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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加强考试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树良好学风,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开展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时间

202516-114日。

二、巡考安排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巡查工作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校级考试巡查组

成立由学校执行校长为组长的校级考试巡查组。负责校级层面的考试指导和巡考工作,抽查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长:林秀英

副组长:罗小娇

 员:李鹏李程、吴光翠、赵梦磬、龚新雯、代学英、李灵、巫增萍、李俊梅、宋志梅、龙凤、李维、吴雅男、张爱蜀、张群、袁帅

校级考试巡查组巡考安排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组安排表》(附件1),请按照安排,认真履职,详实、准确记录。

(二)院级考试巡查工作组

教学单位组建院级考试巡查工作组。负责对所属学生和所属课程考试的巡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突发情况,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等。

(三)学生违纪与作处理工作组

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工作组。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做好协同,及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等工作。

三、巡查内容及要求

(一)巡考人员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考生考试。

(二)检查考场保障情况、监考人员到岗、教室清场、考生就座、考试组织、考生证件检查、考生违规物品收缴、考试试卷的保管、分发与交接等情况。

(三)检查考场的考风考纪及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违反学校《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中所列条款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四)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责成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并报教务处。

(五)客观、真实地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附件2,下称《记录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院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完成本单位《记录表》的收集、整理、存档校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完成本组《记录表》,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附件: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组安排表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

3.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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