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加强考试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树良好学风,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组织开展本学期补考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时间
2025年3月10日-3月21日。
二、巡考安排
补考期间学校成立考试巡查工作组,对补考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校级考试巡查工作组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校长助理为组长,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校级考试巡查工作组。负责校级层面的考试指导和巡考工作,抽查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组 长:周海波
副组长:罗小娇、李鹏、李程、吴光翠
成 员:代学英、李灵、巫增萍、李俊梅、黄海艳、宋志梅、龙凤、白云、张冬梅、张爱蜀、袁帅、张群。
校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巡考安排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校级考试巡查组安排表》(附件1),请按照安排,认真履职,详实、准确记录。
(二)院级考试巡查工作组
教学单位组建院级考试巡查工作组。负责对所属学生和所属课程考试的巡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突发情况,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等。
(三)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工作组
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工作组。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做好协同,及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等工作。
三、巡查内容及要求
(一)巡考人员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考生考试。
(二)检查考场保障情况、监考人员到岗、教室清场、考生就座、考试组织、考生证件检查、考生违规物品收缴、考试试卷的保管、分发与交接等情况。
(三)检查考场的考风考纪及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违反学校《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中所列条款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四)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责成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并报教务处。
(五)客观、真实地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巡考情况记录表》(附件2,下称《记录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院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完成本单位《记录表》的收集、整理、存档,校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完成本组《记录表》,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校级考试巡查组安排表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巡考情况记录表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