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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学生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安排

(一)学生期末评教

1.评价时间:2026615—2026621日。

2.评价主体本学期有修读课程的学生。

3.评价对象:期中评教后尚未完成评价的课程

4.评价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二)教师评学

1.评价时间:2026615—2026621日。

2.评价主体: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

3.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授教学班。

4.评价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二、评价方式

手机、电脑端均通过登录钉钉”-找到工作台-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入我的任务参与评价。

三、注意事项

(一)期末评教活动采取学生匿名方式进行。各专业学院须及时组织动员,引导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评教任务。

评教期间,各专业学院须设立在线咨询与指导渠道,为学生提供问题解答与操作指导。

教学单位核实确属师生错评、误评等情况,相关责任人须于评价任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统一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合理利用评价结果,驱动教学质量改进与教学管理优化



            绵阳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610日